港丰+贸工局+深发展强强联合办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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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8月5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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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周四下午,市经贸发展人才培训中心新址的大教室座无虚席。本次由市经贸发展人才培训中心主办,港丰集团和深发展银行联合协办的“降低外贸成本,拓展海外市场---离岸贸易与税务规划技巧专题讲座”得到珠三角企业家们的踊跃报名和积极参与。 本次港丰特邀香港曾和贤会计师事务的资深会计师陈英翘先生,为大家讲授关于海外公司概念,如何运作业务,以及合理规划税务的知识;深发展的代表讲师彭妍女士则为大家主要介绍了贸易中信用证运作及适合客户操作的金融产品等。课堂上,企业家们都再次体验了一回当学生的感觉。课堂上气氛浓厚,人们思维活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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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历时近3个小时,各企业代表认真阅读和聆听讲师们的专业介绍。
港丰代表讲师陈先生有多年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他为在场的企业人员娓娓道来离岸业务的知识和操作,介绍成立香港公司、BVI公司等的利弊和日后如何维护,让人们对成立离岸公司和日后该注意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知;深发展离岸业务部高级产品经理彭妍女士就如何结合在案和离岸业务操作实现“走出去,拿回来”的企业利润最大化作了有趣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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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陈会计师在课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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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港丰和深发展工作人员合影:深发展代表讲师彭妍女士(左三);贸工局培训科科长王瑞琼(左五):港丰副总经理叶惠霞女士(左六);港丰代表讲师陈英翘先生(右四);曾和贤会计师(右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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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现成企业家的疑问,整理答案如下,方便大家参考学习:
8.5 培訓提問:
1.如果董事簽名是代簽名的,可以更改嗎? 如果可以更改,如何更改?
一般簽名均不應代簽。如果是銀行式樣簽名想改, 請與銀行聯絡。
如果這裡指想改《公司大綱及章程》上的「發起人」(普遍指「股東」, 不是「董事」) 的簽名, 則需寫信給公司註冊處要求解釋。唯我們亦收過公司註冊處強烈勸告, 發起人不要代簽。
2. 離岸公司在國內開寫字樓,會被國內稅務局查稅/查帳號?
本人未能代表國內稅局回答。 但如果香港公司在國內開設「代表辦事處」, 只需每月依法完稅便可。不用怕稅局查稅。
3. 如果與香港公司做貿易,周年報稅時,要報利得稅嗎?
要的。與香港公司做貿易 (買貨或賣貨), 已構成「在港經營業務」。
4. 離岸公司代收付款,有何風險? 會被認爲是利得要交納稅收嗎?
代收代付, 可以。但不鼓勵這樣做。 基本上代收代付不構成「在港經營業務」, 但你要有準備, 萬一稅局要你解釋銀行賬戶內的錢進出為什麼不是在港經營時,?作何充份解釋。解釋不足而遭徵稅的話, 這就是風險了。
5. 香港公司産生稅的概念:
1)銷售到香港本地(産品) – 是。
2) 在香港採購,不銷售,出口到國外 – 是。
3) 匯款給香港本地人或公司 – 不一定, 見上題 (4) 的答案。
6. 香港公司股本和註冊資本有什麽關聯嗎? 如果註冊資本HKD50萬,是否不太好呢?
如無必要, 就維持標準股本 (即是港幣一萬元), 可以發行最少港幣一元。當然, 客戶可能實際上需要註冊更大的股本, 五十萬元(或更多)也可。重申, 比一萬元更大的股本也可, 只是如果是一般小貿易, 我們不鼓勵你這樣做。
7. 留一部份利潤在香港(將利潤留於香港),怎樣才可以做到不報稅了?
利潤可以留在香港, 多長時間也可以。只要賺取這利潤的「行為」都不在香港發生, 即使賺了多少利潤, 都不用繳香港利得稅 (但仍要做賬、核數,和準時填交香港利得稅報稅表)。
8. 深圳公司在深圳報關出口到香港公司,再從香港公司報關到國外公司,請問在香港要交稅嗎?
請參看 (7) 的答案。
9. 如朋友在香港採購,但委託我司的離岸帳號匯款到朋友供應商的香港帳號,這樣我司要納香港的利得稅嗎?
請參看 (4) 的答案。可以不用納香港利得稅, 但絕不鼓勵這樣做。
10. 如果在岸公司與美國客戶做買賣,信用證開給離岸公司,那麽會涉及香港利得稅嗎?
如果買家是美國客戶, 賣家是內地公司, 離岸公司只是提供銀行賬戶代內地公司收錢或付錢, 而且並不出具任何發票或收據, 而銀行又容許這樣做的話, 「極之可能」不被視作「在港有經營業務」。
11. 如果沒有關聯的在岸公司,離岸公司如何跟國內供應商實行資金互動?
1) 國內供應商沒有出口權,不可以收外幣 (可向深發展的王先生請教)
2)國內供應商有香港公司,是否會有稅收方面的影響?
不一定。視乎供應商是國內公司, 還是香港公司。是後者的話, 則變成向香港公司購貨, 利潤來源很難說不來自香港, 亦即要納香港利得稅。
12. 註冊了香港公司,在香港有利得,需要繳納利得稅: 請問我是否可以大幅提高員工的工資申報額來降低利得稅,從而避免利得稅??
比如,我的利得爲30萬,是否可以將某些員工的年薪提高至30萬,從而將公司利得稅降爲O, 來避稅? 這個要小心。如果真的支付員工薪金, 員工確曾在港提供服務, 可以。若是「支付」薪金給「虛假僱員」, 則變成逃稅。香港已有案例, 稅局作出過刑事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