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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第一批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就已经启动,在首批交换信息的50个国家近2000个双边交换,征收的额外税收大约有850亿欧元。澳大利亚作为CRS政策的积极推进者,目前澳大利亚版CRS已经正式落地。
根据CRS的国际协定,作为国际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澳达成了协议,需要把国家投资、置产的非税务居民资产及个人信息进行交换。在澳大利亚,CRS对高低净值人群的划分门槛为100万澳元。CRS的信息互通只针对其他国家税务居民,也就是非税务居民个人与企业。例如你是一个澳洲永久居民,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但如果在中国有100万元(美元)以上的账户余额,中国税务局会将该信息交换至澳大利亚税务局。
澳大利亚在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交换标准,并积极推行相关涉税信息的收集、申报和交换的工作,首批涉税信息的申报将包含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信息资料。
为了减轻小型机构首次申报披露信息的工作量,澳大利亚国税局也在2018年5月1日同时推出SRT的小型机构申报系统,对低于50个账户的小型机构可以使用这个简化的申报通道。
澳大利亚是在2016年3月18日正式CRS立法,通过了《2016实施CRS的税法修订案》,并宣布在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CRS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并按照OECD操作指南手册在既定时间与匹配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交换涉税信息。
金融机构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金融账户的尽职调查和申报工作,以打击激进的国际偷逃税行为。
澳大利亚和中国是定于2018年9月开始相互交换涉税信息。澳大利亚的CRS申报系统与FATCA法案的申报系统并轨,都是通过AUSKEY的系统申报。
CRS的信息披露,只针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非居民金融账户。个人在海外持有的房产等实物资产不在CRS的申报体系内,因为它们不属于金融资产。澳大利亚、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属于2018年首次交换信息的参与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中国人投资和移民的主流国家,例如加拿大、日本、新西兰、新加坡等这些国家今年开始也将互相交换外国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