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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跨境电商出口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一般贸易,二是跨境电商。我国政府针对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政策越来越严格,但对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政策并没有完全放开。
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无票免税”退税政策将对企业出口业务造成影响。本文就目前跨境电商企业的“无票免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分析和解读,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即对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其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目前,我国出口退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生产型企业出口,实行先征后退;二是外贸企业和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出口;三是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实行免抵退税。
目前,我国政府对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政策越来越严格,但是对于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政策一直没有完全放开,各地政府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优惠政策也不相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四、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有委托加工的货物;
3.暂时按简易办法征税政策规定不得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
4.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出口货物。”因此,在进行一般贸易出口时,如果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货物或暂不退税政策规定的暂不退税。但如果取得了进项发票,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政策处理,同时按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或免税、暂不退税处理。
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免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外贸企业(不包括自己出口制造货物的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一律实行免税;对为他人销售该产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且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跨境电商企业要想享受“无票免税”政策,除了在产品销售时提供有价发票外,还必须提供自产货物的进项发票。只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该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需要全面深入分析和了解其出口业务模式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如采取适当的风险规避措施、采用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