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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演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持续致力于拓展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的网络,近期与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孟加拉国成功签署第47份全面性协定。这一举措标志着特区政府在加强国际贸易关系,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与孟加拉国财政部内部资源组高级秘书长及国家税务局主席Abu Hena Md. Rahmatul Muneem完成了签署仪式。孟加拉国驻香港总领事Israt Ara也陪同出席,彰显了两地政府对全面性协定的重视。
这份全面性协定为中国香港与孟加拉国之间的贸易和经济活动提供了清晰的征税框架,有助于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许正宇表示:“孟加拉国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经济体,我有信心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孟加拉国的经济贸易联系,为双方业界进行商务或投资提供额外诱因。”
在香港与孟加拉国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孟加拉国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此外,香港与孟加拉国的全面性协定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
(一)孟加拉国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或15%(视乎其控股的百分比而定);及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
(二)香港居民如在孟加拉国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可就须在孟加拉国课税的有关利润在当地享有50%的税项减免。
这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在国际商业领域,注册香港公司常常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双重课税的问题。双重课税是指同一份收入被两个不同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同时征税的现象,这可能会极大地增加企业的税负。
通过注册香港公司,可以利用香港的有利税收政策,以及其广泛的国际双重税收协定网络,来降低或避免这种课税问题。香港与众多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重税收协定(DTA),这些协定规定了如何分配和征税跨国企业的收入。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公司与签署了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业务,您可以根据协定中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或抵免。

拓展全球市场:通过注册香港公司,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国际贸易平台,拓展全球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优化供应链管理:香港的自由贸易政策和便捷的物流体系,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和物流解决方案。
降低贸易风险:香港的法治环境和成熟的商业法律体系,为企业提供了可靠的贸易保障,降低了贸易风险。
促进投资合作:香港的开放型经济和多元文化环境,为企业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机会和合作平台,促进了企业间的投资合作。
注册香港公司是海外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和拓展全球市场的有效途径。通过充分利用香港的各项优势以及得天独厚的税收政策等优势,企业可以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